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12期)。
1、“北京市昌平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朱凯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文化旅游资源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咨询、接待等文化旅游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会旅馆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承担社会旅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受理文化旅游服务、社会旅馆等方面的投诉。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府学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MB1P58928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