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3期)。
1、“北京市昌平区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海燕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开展及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教育系统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监测等工作
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南口路5-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221MB1N630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