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7763期)。
1、“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东亮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正常运行。承担北京(通州)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承担景区日常管理及辐射区域的协调工作;承担景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景区绿化美化、公共服务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景区运营主体对景区进行规划建设等工作。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工业区南区临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2MB1U204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