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7194期)。
1、“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郑洪春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区委巡察办提供综合服务保障。负责区委巡察信息化建设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巡察联络工作,做好区委巡察组与区委巡察办、被巡察党组织及有关部门之间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巡察服务保障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园路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2MB0869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