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14期)
1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城市运行管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丁卫东(原:韩淑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400910994U
2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原: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区水务局指定的水务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本区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工作。(原:负责水务工程全过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程涉及属地用地相关工作;负责协助参建单位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负责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水务建设提供技术服务、水资源的评价、规划、洪水评估;中小型水务工程的项目设计与施工指导;水利科研、水利科技推广、水务技术人员培训、水务信息服务及相关社会服务。)
住所的变更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26号(原:房山区青龙湖镇大苑村村委会往南100米)
12110111400911567J
3 、“北京市房山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革命歌曲纪念馆”公告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革命歌曲纪念馆(原:房山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纪念馆)
李振中(原:何彦怀)
121101117999956268
4 、“中共北京市房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陈键(原:杨叶辉)
12110111MB1U9046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