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北京市房山区档案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档案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崔琦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本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全区各单位档案规范管理;协助机关承担档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政通路1号61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1U9582XT
2、“北京市第二中学房山分校”公告事项:
北京市第二中学房山分校
张茜
100万元
实施小学、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北刘庄村236号
12110111MB1U283795
3、“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房山实验幼儿园”公告事项: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育新学校房山实验幼儿园
陈国荣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幼儿保育教育。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大宁山庄五区3号
12110111MB1U632383
4、“北京市房山区金陵遗址管理所”公告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金陵遗址管理所
陈晓兵
5万元
负责金陵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金陵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金陵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展览展示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西潞南大街甲12号
12110111MB1U38841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