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3期)。

1、“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陈华铃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承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并承办全区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受理并承办全区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虹西路翠柳东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847842R

 

2、“北京市房山区农转居就业社保政策落实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农转居就业社保政策落实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仿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宣传农转居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农转居人员档案;核定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险补缴年限、标准和费用;办理农转居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各项手续;落实各项农转居就业、再就业政策。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84785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