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北京市房山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综合服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综合服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广新
开办资金
5.5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监督检查情况的调取分析、统计汇总和大数据监督工作,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实战应用保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月华北大街甲3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864634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