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4期)。

1、“北京市房山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

韩笑怡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区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承担立案、案件审理、行政应诉相关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7161056

 

2、“北京市房山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孙剑斌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服务、维护利用的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79578XH

 

3、“北京市房山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国防动员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海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区国防动员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1MB079577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