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30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1、“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五中学”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第十五中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1011000174)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10110400941926T,有效期自2019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09日。

2、“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心幼儿园”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李桥中心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1011000454)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101107541993860,有效期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