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11011000444)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10110780957638N,有效期自2024年01月18日至2029年01月17日。
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