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502期)。
1、“北京市顺义区旺泉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旺泉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彦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承担街道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对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承担城市协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望泉北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0MB1U84119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