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02113期)。
1、“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悦琪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主要承担全镇大数据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农村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对各渠道发现的问题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协助开展应急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服务热线交办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统一答复工作。负责“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的统筹协调。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顺焦路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10MB1N58467F
2、“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党群活动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顺义区木林镇党群活动中心)
赵建礼
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信息、调研、精神文明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辖区内党群、社区活动组织,主要承担新闻宣传、社会服务、党群文体活动组织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为辖区各类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负责辖区内全民健身工作。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属地公共文化设施。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广播电视服务、局域网建设管理等工作。
12110110MB1N58694L
3、“北京市顺义区医疗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顺义区医疗保障局综合服务中心
赵国栋
承担区医保局政务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业务政策咨询服务、接诉即办、信访接待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培训、指导等工作;承担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完成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
12110110MB1N2898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