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4期)。
1、“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社区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格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社区服务有关法规、政策、规划、标准;指导街镇市民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开发社区服务项目,开展技能培训;承担本区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引导社会资源有序进入城乡社区,提供社区服务;整合地区公共教育资源,统筹、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3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8MB1R4098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