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英寒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人才引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联系服务本区重点税源、重点培育和重点引进企业的人才引进需求工作;承担人才引进的调研摸底、政策宣讲、业务培训、申报指导等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国内外埠人才引进及人才配偶、子女随调随迁的受理登记和初审工作;承担政策范围内人员调京相关辅助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才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24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8MB1R03486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