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5231期)。
1、“北京市石景山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静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老龄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并做好宣传工作;围绕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老龄事业统计工作;承办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院1号楼524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7MB089706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