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0948期)。
1、“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小学
法定代表人
张立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铸造村小街11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7MB0717415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