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37896期)。
1、“北京市石景山区文明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明城区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彪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协调落实全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过程中各项重点工作。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负责协调落实全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过程中各项重点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各分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创城指标任务,开展创建工作;负责对各责任部门、单位承担的创城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并上报;做好每年中央、首都文明城区测评实地考察相关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区)的测评标准和创建工作负面清单,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资格复核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82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7MB1K747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