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期)。
1、“北京市丰台区河西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河西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芳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宗旨是:为了协助统筹河西地区整体规划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落地,稳步将河西地区建设成为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前沿阵地。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协助做好丰台河西地区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优化河西地区发展环境,做好河西地区企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射击场路1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6MB1T774363
2、“北京市丰台区嘉园小学”公告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小学
吕乐彬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义务教育法,培养合格的小学生。
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二里43号
12110106MB1T7741X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