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社区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社区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波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物业服务管理及社区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6MB1L67898Y
2、“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党群活动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党群活动中心)
史丽丽
承担市民、党群文体活动组织以及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12110106MB1L6788XY
3、“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综治中心)
张萌
主要承担大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网格化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6号
12110106MB1L67900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