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3期)。
1、“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南中轴地区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宋莉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做好南中轴地区规划建设、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优化南中轴地区发展环境,做好南中轴地区企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永定门外大红门南里1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6MB1Q33094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