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第3期)。
1、“北京市丰台区文明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文明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鲁爱国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6MB1N4204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