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6期)
1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潇(原:李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5752622216K
2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劲松街道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马莹(原:张超)
12110105MB1E21578K
3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地区)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张斌(原:马昕)
12110105MB1N8454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