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推动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本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金融机构的相关服务、金融业招商引资、金融发展宣传推介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金融业税源建设工作;承担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促进本区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发展,引导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承担本区金融风险和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线索初核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本区非法集资的防范性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教育具体工作。(原:承担本区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区域金融产业发展规律研究,数据统计分析;承担金融相关机构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担国内外金融交流与合作的服务工作;承担金融产业政策、上市扶持政策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全区企业上市专业化指导和推介服务的具体工作;协助金融人才综合服务工作体系建设,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全区金融风险防范宣传和金融风险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