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0年第1期)。
1、“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小关街道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杨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12345”市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及其他各类政府热线、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群众来信来访、社区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办落实等工作。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推进街道、社区各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为街道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负责配合处理、应对应急突发事件,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院13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5MB1E489652
2、“北京市朝阳区商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服务中心
王丙会
5万元
协助局机关开展本区建设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相关具体工作,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相关方案、任务和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相关调研活动。按照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承担重要救灾物资(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并根据区应急局的运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12110105MB1B5837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