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分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第十五中学分校
法定代表人
陈利华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历教育。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2MB0993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