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1692期)。
1、“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督查事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应急宣教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督查事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应急宣教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疆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督查、巡察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本区安全、应急文化示范单位创建、安全社区建设、地震宣教场所建设等日常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花市枣苑10号2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1MB1R74591Y
2、“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事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告事项:
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应急事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包文博
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开展应急管理志愿服务等保障工作;做好区预警信息及其他重要提示信息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街道花市枣苑10号213室
12110101MB1R74604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