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4870期)。
1、“北京市东城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岳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职责;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两新”工委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职责。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1MB099231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