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8413期)。
1、“北京市东城区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东城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人才发展中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东城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晴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承担东城区人才引进、培养开发、评价发现、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等人才发展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二)承接海外高层次人才推荐、项目资助、政策解读等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分派业务。 (三)负责东城区人才发展相关宣传、培训、信息整理和数据分析等工作,推进人才载体建设,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四)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南楼322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1MB1P7683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