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9443期)。
1、“北京市东城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郝雪非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区纪检监察专网、官网、业务系统及办案区系统维护保障工作;承担监督执纪相关电子数据提取、公共信息核查、综合数据分析、同步录音录像及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建设等纪检监察相关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1MB1M455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