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8257期)。
1、“北京市东城区文明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文明城区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沙跃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东城区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中央文明办和首都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东城区文明城区复查迎检指挥部各工作组、街道(地区)及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络。(二)负责拟定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方案,进行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的责任分工;负责了解、掌握、协调、督促、检查文明城区复查迎检指挥部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和各指标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三)负责做好文明城区创建申报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文明城区复查迎检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各类会议的组织筹备、文稿撰写、材料归档等工作;负责工作简报编印工作;负责文明城区创建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四)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501、5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101MB1N30106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