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1月1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市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53389);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5151A);

北京市电子工业环保技安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15370L);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71052X3);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60100653J);

北京市八六一工程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K00020349U);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专案办理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81702653T);

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84801024N);

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31821771XB);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306569144D);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事务协调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3181779738);

北京香山革命纪念馆筹备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MB1705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