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北京科技协作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5600L);

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5387H);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8411165);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干部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591807X);

天安门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事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7321478);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870405);

北京市青年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755795E);

北京市物价局培训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591030X);

北京市金良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6617993);

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400755816Y);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41572014G);

教育科学研究杂志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461016173);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分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E008279072);

北京市卫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7552598548);

天安门地区综合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1000056368718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