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6期)。
1、“北京市尖垡留置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尖垡留置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宿秋阳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尖垡留置管理中心日常管理运行工作,以及相关机构在本中心履行调查职责的服务保障工作。
住所
北京市通州区尖垡村8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000MB0A7738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