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2期)。
1、“北京市军休房屋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市军休房屋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恒涛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市属产权军休干部专项住房、军休系统服务管理机构用房的档案管理、信息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承担市属军休所军休干部专项住房和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10000MB1R4434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