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25期)。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海
开办资金
50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支撑国家召回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安全与召回政策理论、技术标准研究 质量担保支撑 召回相关技术开发与咨询、装置研发、实验评价、宣传教育及信息收集、监测、分析和风险预警 产品事故深度调查、缺陷调查与认定 缺陷试验设计实施 系统内召回相关技术培训 召回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服务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安慧里二区4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MB0832712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