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346期)。
1、“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魏刚
开办资金
5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促进公益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地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和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00000710924056C